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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德,必招祸!
五旬老妇嫌邻居母女走路吵 向13岁少女泼硫酸被判6年
嫌邻居母女走路时鞋拖地太吵,55岁的独身女子买来硫酸泼向对方13岁的女儿……昨日,犯下故意伤害罪的女子王猷瑞被武昌区法院判刑6年,并责令赔偿少女19.8万元。
13岁的小丽(化名),是一名初二学生、校舞蹈队队员,与单身母亲陈某住一起。去年12月27日下午5点半,放学后她照常回家,走到二楼楼梯口时,突然一瓶硫酸从天而降……陈某闻讯后赶紧回家,抚着头、面部和双手都被灼伤的女儿大哭。
民警迅速抓获行凶者——小丽隔壁的女邻居王猷瑞。55岁的王猷瑞,是药厂退休工人,一直未婚独居。据她交待,与小丽母女成邻居后,一直不满小丽母女走路时发出的楼板声响,曾多次争吵,事发前几天还曾用热水泼向小丽引发冲突。
案发当天,王买来一瓶硫酸,下午5时许就蹲守在楼梯口,准备等小丽母女谁先回家就泼向谁,最终使花一般年龄的小丽遭受毁容灾难。法医鉴定,小丽面部疤痕达30平方厘米以上,构成7级伤残。
案发后,小丽被迫休学一直接受治疗。其主治医师称,后期治疗费还需二三十万元,“即使手术成功,也不可能恢复从前容貌”。该案开庭时,王猷瑞认罪但坚决拒绝赔偿,在公诉人建议下,法庭上的小丽摘下口罩,令旁听人员落泪,受审的王猷瑞也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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