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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slee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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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看看姐姐写的第8、9条,我帖下边吧
8. 两个月前我们商定好房子我们要了但没说价格,前几天妹妹电话说到房款按210万算,感谢用我的资格返5万,我不置可否,妹妹说又向妹夫争取,妹夫勉强答应返8万,后来妹妹说最终决定返10万,即我最终出价200万要了妹妹的房。我原想如果他们意思的差不多也就得了,肯定不能按爸爸说的收益二分之一啊,但是一听他们这样,我也生气了。所以我也向中介咨询,查相关案例,有的说了个类似案例是送了辆好车,有的说毕竟是升值了,要三分之一不框外。(这里如果有了解当年市场情况的老中介也可以说说看法)
9. 基于如上原因,既然你们卖房按市场价,那我也按市场价提出了原来值15*3倍的升值=45万的要求,实际只是提了而已,让他们意识到该感恩,而不是嘴上说说。没想到妹妹妹夫反应如此强烈,声明必须200万,否则拿着购房合同走法律判强制执行。也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妹夫的爸爸是律师,家里其他条件也远远好于我们这样的北漂。同时我也觉得只有走法律了双方才可能不觉得自己亏,才有可能回到以前的姐妹情深,所以站在这个角度,走法律吧。

这也就是说姐姐当初打算买妹妹房子时是有心理价位的,“我原想他们意思的差不多就得了,肯定不能按爸爸说的收益二分之一啊”。。。。所以我估计姐姐当时心里可能想让妹妹让出个2、30万。不然她会觉得“自己亏”啊。
2012-12-03 17:54:4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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