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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9-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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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同意“清流漫石”的观点!!!!!
1、我主观上相信最初就是一个顺水人情,姐姐快到期的资格给家人派上用场而已。
2、由于房价飞涨,姐姐有点心理失衡,如果房价下跌呢?姐姐还会这么分吗?
3、姐姐也是想占小便宜,就非要买这一套,就非要按照自己的心理期望买?
4、不要因为当初一个顺水人情,非要强迫受惠者按照自己的标准感谢,并且她还是你妹妹!
5、顺水人情,妹妹愿意给一些让利,也已经是一种姿态;
6、很多人把所有事情混为一谈,那样是剪不断理还乱,设想一下,房价不涨,或者房价下跌,会出现这个纷争吗?为什么?
7、姐姐说的妹妹结婚时父母给10万的问题,是你们家给的吗?很多细节看我相信当时姐姐已经结婚,按照传统,父母当初严格讲和妹妹是一家,姐姐和姐夫是一家,所以不是“你家”给的钱。
这个事情上,姐姐和妹妹的心态都是需要调整,尤其是姐姐,她必须明白,当初是顺水人情,不是投资,房价增值那不是你分红的权力,(除非另有约定或直接因为这个影响你其他投资了,不要事后假设,那个谁都会假设!)否则心态绝对失衡,总觉得自己亏了!!反过来说,房价涨了不少,妹妹适当多给点姐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姐妹间这样的买卖已经少了不少税费了,都还是贪便宜没够,都钱看得太重。相对而言,姐姐要45万元,个人觉得有点过!
另外建议,这个房最好不要姐妹间交易,一方面不知道真实价值,都在按照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估价,都觉得很吃亏,而且是吃大亏;另一方面,以后如果房价跌了,那问题可能又出来了,按照姐姐的逻辑,可能姐姐还会要妹妹补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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