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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觉得不合理的地方是,北京这边中介租房,居然是求租者单方面给佣金,而不是房主
这是我在北京看到的特有现象。
大多数城市是求助者和出租者各付一半佣金,你可以说:房主虽付了佣金,但会变相的将这部分佣金分摊到房租里去,道理可能是这样,但规则上还应该是房主和租客共付佣金。
北京现在这种规则,房主就愿意把房子交给中介出租,租金也愿意不降,反正高租金对房主和中介都有好处,双方都没有降价的动力。这一定程度上也算对北京高昂的租金有推动作用吧。
其实,合理的规则应该是,低租价房子应由房主付佣金或者房主和租客共付佣金。这样,可以繁荣网上个人交易市场,毕竟租低价房的人都是刚工作或者经济不是很富裕的人,市场上应保留一定量的个人交易,纵看目前北京的租房市场,无论是线下还是网上都被中介垄断了。
而高租价房子的佣金则可以由租客出,你能租得起这么高的房子也不在乎这么些佣金了。
而北京现在的规则好像正好相反!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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