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摄会注意好
-摄会注意好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查看-摄会注意好个人资料   给-摄会注意好发悄悄话   将-摄会注意好加入好友   搜索-摄会注意好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摄会注意好发送电子邮件      

南京取消公费医疗 “副厅级”以上除外
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这是江苏13个地级市中最后一个宣布此项改革的城市。

12月8日南京宣布取消这项福利时,未在公务员系统中引发任何波澜。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在会上表示,这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场“自我革命”。

南京“酝酿许久”的这场改革,也印证了一个大趋势,公费医疗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全民医保。

全国八成省市取消公费医疗

“实事求是说,公费医疗制度在历史上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也越发凸显。”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坦承。

谈起公费医疗的弊端,南京某高校的财务处处长对记者表示,因历史原因,一个战功显著的将军级干部的医保被安置在该学校,每年大量耗费的医疗费用严重挤占了该校其他教职工的额度。

“我们不得不在近些年投入巨额资金为教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以弥补。”上述财务处长表示。

1994年,国家决定开展职工医保制度,首选江西九江和江苏镇江展开试点,俗称“两江试点”,第二年扩展到50个城市,江苏苏州无锡南通盐城等多个城市再次进入。“当年负责这项改革的国务委员彭佩云曾七次到镇江调研,可以说,国家建立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投入了大量精力。”陈建宁表示。

1998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改革。与之同时,取消公费医疗成为趋势。不过,考虑到国家部署机构、军工企业多等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特殊性,南京于2001年才开始试点,同时执行“双轨制”,以求稳定过渡。

在杨卫泽执政南京后,作为扭转与苏锡常传统苏南经济体差距的重要方法之一,这一改革得以加速。

“这主要是十多年来在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困难救助的基本医疗制度的逐渐完善。”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

截至2012年11月,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333万人群。不过,南京有人口约800万。本次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后,南京约有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主要集中在市直机关和8个主城区)进入职工医保体系,他们将和现有职工一样,实现统一的制度政策、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办理流程,并在未来看病中享受“同样的”医疗服务。

实际上,取消公费医疗是一个趋势。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这项福利,将公务员纳入到职工医保体系。据悉,山东省已于11月底布置了此项改革。

“副厅”以上未纳入

“制度框架渐渐形成、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参保人数增加、基金收支略有盈余、保障水平提高、管理能力加强,是当下中国医保制度的特点。”江苏省卫生厅一位负责人曾向本报记者介绍。陈建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着重强调,测算下来,这次取消市级公费医疗不会影响到现有职工保险人群的利益。

据改革方案,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职工本人(以年龄为区分)缴费基数或退休人员本人上月退休费(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按月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不过,对在宁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权限归属,本次改革并未涉及。本报获悉,江苏省级公费医疗对副厅级以下已实现了定点医院和差额报销的“双重前提”,即完全取消了100%报销的福利。

至于“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本报获悉,目前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其治疗地点一般在各个规模较大医院的高级病房,如江苏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等。

具体而言,副厅级以上(含退休)的级别,一般会有一张身份识别卡,凭此可到医院直接进行治疗,免去排队等程序和手续,治疗空间、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相对独立,时间上也无太多限制。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江苏省直机关层面纳入职工医疗体系的准备工作已在进行,目前的争议在于参保退休后“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人员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到底由谁承担。

本报获悉,有的省直单位已就可能到来的改革进行筹划,“目前初步设计的方案是,财政补贴一小部分,单位掏一部分,个人自筹一部分。”某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进入全民医保后,“如果说将来有享受医疗水平的差异,则在于各个单位和个人的补充医保建设,如在商业保险上的投入等。”陈建宁表示。
2012-12-11 15:39:5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0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