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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对外地人购房资格中连续5年纳税的概念模糊,今日有些收获分享一下。全部摘自官方网站,非链家、百度知道那些不可靠的来源。
http://weibo.com/u/2417827827?zw=news
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8月10日有解释:近期,一些外地在京工作购房人纠结于购房资格政策"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到底5年按月还是按年计算,中间有断年、断月情况该怎么办?我委与地税、人力社保等部门确定的政策口径是:
如何查自己缴税情况,别墨迹,去地税局,复印好身份证,拿着原件,打印04年至今的完税证明,是免费的。
一对照就ok了。关键是政策允许断月,对于换工作造成社保中断的可是喜讯啊。
该网址不再展示
看这里,你还可以参与购车摇号呢。第五条:
注:1、“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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