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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的事,略有耳闻
葫芦岛林业局干部刺死副局长
案情描述
文化人持刀行凶
他是葫芦岛市林业局干部,也是个诗人,至少著有三本诗词集,在葫芦岛文学艺术界也堪称名人。得知单位领导可能要把自己上报为精神病,认为是单位领导在整他,于是多次找到领导,要求其在全局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最后一次找领导理论此事,他在局长办公室内,随手从腰间拽出尖刀。
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持械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有关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陈某医学诊断为偏执性人格障碍,但行凶时,对作案行为具有完整辨认和控制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目前已经提出上诉。
嫌犯素描
热爱文学出过诗词集性格内向离过婚
陈某,大学文化,葫芦岛市林业局干部。热爱文学,尤其酷爱诗词创作,集结出版了三本诗词集。
翻开陈某的第三个诗词集《春风集》,在作者介绍一栏写着:陈某,笔名北港,1967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林学系,其后一直在葫芦岛市林业局工作。兼任中华诗词学会、辽宁省诗词学会、葫芦岛市诗词学会会员。先后发表诗词作品600余首,曾多次获奖,著有《冰柳集》、《夜光集》。
网上搜索陈某的名字,也有其很多相关链接,主要业绩有:部分作品入选《中国当代千家诗》、《中国当代绝句精选》、《当代名家诗词大典》、《当代风流谱——中华当代诗词大典》、《中华新韵吟革》等多部书中。
曾经读过陈某3本诗词集的业内人士认为,陈某的词尤其是《春风集》无论是从思想性还是艺术性方面衡量,都算是不错的作品。
陈某的同事回忆,陈某的性格比较内向,有同事还回忆了这样一个细节:“离婚后他自己曾经在单位居住过一段时间,晚上总感觉楼里面有动静。 ”
不过,这样一个文艺青年,最后却与单位领导拔刀相向。
产生矛盾
竞聘副科长被指精神病
判决书显示,陈某的生活从2009年开始发生了一些改变。
2009年,葫芦岛市林业局内部进行改革,陈某找到局长张某和副局长周某,想不参加竞聘直接到其他科室当副科长。“没想到他们不同意,我就放弃那次竞聘了。后来我怀疑是周某安排人搞破坏,让我睡不着。 2010年11月26日,我刚离婚不久,周某等人就让我前妻把我妹妹和父亲找到办公室,周某对他们说我有精神病需要治疗。我知道这事后,就给局长张某打电话,张说知道这事,是局党组的安排。我就找到副局长周某提出两条:一是要求周某在林业局内给我公开赔礼道歉,二是要求给予我精神方面相应的经济补偿。之后我又找过周某几次都不欢而散,其中有两次我骂他了。为此事我还找过局长三四次,他说这一决定是按照文件报的,我心里非常反感。后来我多次找周某让给我个说法,也不给我答复。”判决书中,这样引述了陈某的话。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周某与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等人经过排查研究认为,该局国管站科员陈某精神上可能存在问题。
2010年11月26日,周某主持会议,林业局有两个相关人员参加,找来了陈某的前妻、父亲和妹妹。在周某的办公室,周某等人向陈某的亲属通报了陈某近期在单位的表现,解释排查上报疑似精神病人的文件要求,并与陈某的亲属协商是否去相关医疗单位检查。其亲属有的同意去外地检查,有的不同意,并于当晚将此事告知了陈某。
陈某得知后,认为周某是故意整他,于是找到周某,要求周某在林业局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冲突升级
带刀进入局长办公室
2012年1月12日上午10时许,陈某为此事又找到周某。二人正说话时,办公室主任让周某到局长张某办公室,周某告知陈某过一会儿到张局长办公室一起谈。
11时20分,陈某携带尖刀与张某、周某和办公室主任先后进入局长办公室内,仍然要求周某在林业局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张某、周某当场拒绝。
陈某掏出尖刀直奔周某走过去,周某举起一把椅子阻拦,陈某刺扎周某胸部一刀。张某上前制止,搏斗中陈某将张某头部划伤。而后办公室主任以及单位其他同事先后赶来协助将陈某按住,直到公安机关到现场将陈某抓获。
经法医鉴定,周某是被他人用锐性致伤物刺入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张某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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