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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上看到的,转贴 北京市市民卡(居住证)实施细则
北京市市民卡(居住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居住证的式样和功能
居住证采用卡片式设计,内置非接触芯片,证件正面记载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我市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栏可通过激光擦写反复使用。背面记载户籍地址等。
居住证集成市政功能,可凭此证进入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在指定的场所消费等金融功能。
第二章,居住证的申领
(1)凡在我市居住超过5天,已年满16周岁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并申领居住证,只有由公安机关激活居住状态的证件为有效证件。
(2)在我市从业的非本市常住人口需持有有效的我市居住证,经企事业单位决定录用后,由职工单位将居住证提交主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居住证评分并激活市政功能。
(3)已在我市从业的职工,可以由所在单位向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居住证,待居住证制作完成,职工应持居住证至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由公安机关激活居住证,未激活的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后冻结居住证功能。
第三章,居住证评分办法
居住证采取积分制,总分值包括基础分部分和累加分部分。
一.基础评分:
(1)学历分:
初中学历:1分
高中(中职)学历:2分
专科(高职)学历:3分
本科学历:5分
研究生学历:6分
博士学历:7分
(2)学位分:
学士:1分
硕士:2分
博士:3分
(3)职称分:
初级工(一二三级):1分
中级工(四五六级):2分
高级工(七级以上):3分
员级职称:4分
初级职称:5分
中级职称:6分
高级职称:7分
(4)行业分:
饱和行业:0分
一般行业:1分
较紧缺行业:2分
紧缺行业:3分
(5)居住情况分:
集体住宿(需单位证明):1分
租住房屋:2分
自有住房:3分
(6)配偶为我市常住户口加2分
(7)科技成果及特殊人才加分(参加附录)
二.年度累加分:
(1)社会保险部分:
以上一年我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分母,按百分比统计。基础单位为0.1分,最小单位为0.01分。
即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为5000元,职工上一年度工资达到5000元计0.1分,超过5000元的部分,每500元计0.01分。
(2)个人所得税部分:
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分母,按百分比统计。基础单位为0.1分,最小单位为0.01分。
即职工月工资收入达到起征点3500元计0.1分,超过3500元的部分,每350元计0.01分。
(3)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5分
社会公益活动:暂不实施
三.分值的扣减与证件的失效:
(1)在职工失业,社保中断期间,职工需登记失业,其居住证年度累加分将逐月抵扣,自社保中断当日起,中断1个月内不扣分,超过1个月每个月扣0.01分.同时在累加分仍有剩余的情况下享受失业待遇。1年内,连续3次发生个人原因的社保中断,视为恶意享受社保中断保护期,扣1.2分。
(2)当职工离开我市,不在我市从业后,应注销并交回其居住证。
(3)当公安机关派出所发现居住证持有人已不在辖区内居住时,有权将证件的居住状态置为无效,居住状态无效的居住证市政功能有效期为1个月,1个月后冻结居住证功能。
四.居住证与社会公共福利:
(1)市政公共服务
持有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居住证上一年度累加分分值超过2.4分(含),在新的年度内,在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设施,持证人在市政补贴等社会公共福利方面享受市民待遇。对于没有达到2.4分的持证人,以2.4分为分母,上一年度居住证类加分为分子,按比率享受公共社会福利。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2)中考:
总分值达到40.6分者可参加我市中考
(3)高考:
总分值达到47.8分可在我市借考
五.居住证与户籍之间的衔接:
条件1.持有居住证已满6年
条件2.居住证总分值达到67分
满足条件者由所在单位向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按照人才引进流程办理调京手续,学历职称不再作为人才引进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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