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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和法系关系不大。英美也有过黑暗的时刻,公权力肆虐,行贿受贿,寻租敲诈,警察可以滥捕滥杀。人对法律不敬畏,源于法律不能保护人。人要借助于权力或者暴力才能保护自己。权力的界定模糊和权力的滥用会使人更加倾向于靠近权力和暴力而非法律。
看早期的英美文学作品,你能感受到那种令人窒息的黑暗。
民主法治的进步,权力的清晰界定,使得现在的欧美国家的公权力比如警察受到严格的约束,但同时也保护了他们,让他们能够正当行使合法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者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你违法抗法的成本就提高了,抗法很难得到保护和同情。
中国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权力普遍被滥用,不受节制,权力界定不清,执法者越权成本很低。
还有一个典型的制度起到推波助澜的坏作用,那就是信访制度。
信访强化了人对权力的崇拜和信任,而放弃寻求法律的帮助,
信访制度使人确信,领导批示比法律条文要重要的多,这是权大于法的集中体现。
他找不到权力来依靠的时候,他就会选择依靠暴力。因为除了权力和暴力,他寻求不到法律的依靠。
但我们也会进步,我们也正在进步,我们也会走到公权依法执法,公民依法守法的好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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