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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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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一下、抱一下、摸一下”是否有所谓,我认为更多取决于年龄、风俗等很多方面;至于什么是“更大的伤害”,又该如何界定呢?
个人认为,“会不会有反抗的意识和勇气”更多取决与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不是你所告知的危害等级。

为这事儿也琢磨了很久,如何告诉孩子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呢?我们的界定是否科学、孩子能否记住并有效区分都会影响实际实施的效果呀。

为此绞尽脑汁好久,忽然想通,原来是我钻牛角尖了——干嘛纠结于“哪块衣服覆盖的部分不能碰”呢(穿比基尼和穿长袍可怎么分呦)。
后来,我恢复了以往的思路——只给孩子定原则就好了:“凡是让你觉得痛苦、惊恐、耻辱的行为都要反抗并寻求大人帮助;凡是让别人觉得不舒服的行为都要立刻停止”。

这就好了嘛,孩子其实比我们想得更强大,他们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事情的。
2013-03-18 13:24:0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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