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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质疑了,但这就是“中国特色”,这把万能钥匙可以解决一切。转:《登记不动产是引爆产权炸弹!》
忽然听说中国要实施不动产实名登记了,有个老人家大叫了一声“好”。我以为他认为这登记会把房姐房叔泄露出来,大错特错,他说好是因为他家的华侨铺子被强占了六十三年,如今他可以去登记在他的名下了。当然,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据说这个登记办法要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中央提要求,各主要部门协同合作,来势汹汹,不过这个方案根本没有搞清楚几个基本问题。
首先,我们都知道登记就是为了统计资产,为以后收地产税做准备。问题是,我们的真的有不动产吗?按照国际惯例,只有拥有产权的不动产才算是真正的不动产,可是我们的房子只有七十年使用权,土地权不属于我们,在法理上这就无法构成“不动产”的基本要件。比如,美国的可移动房屋(Mobil Home)只有房屋结构本身的产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因此就不算是不动产,也不必缴纳地产税。如果你在中国买了套别墅,你只有使用房屋结构部分的有限权力,但绝不能私自改变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就是说你根本无权改地基,即使你房子塌了也无权自己重建。全球没有那个政府会针对房屋有限租用权征税的,一是因为购房时已经缴纳了“购物税”(土地出让金),二是因为租用期并不消耗地主(在中国便是国家)的土地价值,房子可以折旧,但土地却反而升值,因此不能用不动产税这个税项。由于中国房主只有使用权,每户使用权所剩年限不一,若按使用权征税一定产生严重不公。如果真的登记,不如大家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字比较真实。
除了现有的商品房外,中国大量存在着各类不同类型产权,比如农基地房、小产权房、集体产权房、单位房等等,还有侨房、外企房以及各类非法房屋住宅。除了产权不清,更有利益纠纷,集体和个人纠纷,政府与企业纠纷,整个就是个火药桶,那个领导去点这个导火线就是自讨苦吃。我们都明白,当今是既得利益集体当道的时期,这种中央大条文到了地方上根本没人理会,你中央要强制执行必然得不偿失。要是中央就站在个地方利益集团一边,向老百姓征税分享受用,那么必然失去民意,危及国家信用;要是中央站在百姓一边,那么所有政策实施都会被架空,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反而加剧了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割据心态。如今既得利益集团早就学会了利用民意,一会打左派旗号,一会打右派旗号,和中央博弈游刃有余,形成了部委到县委的联防网络,最终迫使中央和地方妥协,必然造成百姓成为纳税牺牲品。这点从中央与地方瓜分土地收益模式便可证明。
中国的土地财政已经成为一颗大瘤子,割去了会影响GDP分量,不割掉却让身子严重超额负重,它不断吸收掉社会资源养分,变成既得利益集团的财富,然后流到国外再流回来,成为炒地皮热钱。官僚资本以这个渠道变成了私有寡头资本,对这些人征税只是个幌子,他们是收税的,不是纳税的,他们有的是身份证,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当然他们的不动产是不用登记的,就像他们的财产永远不用公布一样。他们的要求就是一个,那就是维稳,小百姓们都登记了,也就是把自己终身财产花名册给了他们这些人,成为他们手上的把柄,你还敢造次吗?征税只是个顺手牵羊,捏住小百姓心头肉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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