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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利不能作为基本的人权,它应在公共管理权之间适当让渡!
生育权利不能作为基本的人权,它应在公共管理权之间适当让渡!
鼓励放开计划生育的人的理由之一,即强调生育权是基本的权利,政府不能限制人的自由。
要批评这种观点,先看看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
著名的美国环境思想家哈丁提出重要的《公共地悲剧》理论,中国人反复引用的一个例子就是“公共牧场问题”--------有一块公共牧场,有众多牧人去放牧,对牧人来说唯一明智的做法是为牧群增加一头牲口……这个模式被每一个人试用,每个牧人都享有这块公共地,因此悲剧发生了。每一个人都陷入到一个迫使他无限地增加牲口数量的机制中,而他们所处的世界是有限的,在一个信奉公共地自由的社会里,每一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于是毁灭了公共地。
哈丁看来,人口过剩问题已经不是能“通过科学技术解决”的问题,公共地悲剧发生的领域正是现代人面临生死攸关的领域,为了避免悲剧,人类必须放弃靠技术手段的解决办法,转而向社会道德和社会领域寻求解决办法。哈丁不赞成《世界人权宣言》将生育定义为以家庭为基础的个人人权问题,他引用黑格尔的名言,自由是对必要性的认识,自由概念中必须包含道德的限制作用,良心的自我净化,以及相互同意和相互强制。
东亚生育力强,尤以中国为甚,生育力与气候、地理、文化传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孟德斯鸠认为,中国妇女生育力强而导致的人口过剩,是中国专制制度的决定因素(见《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将中国的君主制度有别于欧洲的君主制度,分权是欧洲君主制度的特点,而专制则是中国君主制度的特点。他进而指出,在共和和专制制度之下人都是平等的。但是平等的意义不同,他说“在共和政体下,人人平等;在专制政体下,也是人人平等。在共和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就是一切,在专制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一钱不值” 。亚当斯密也看到中国劳动力低廉的特征,他指出由于中国妇女生育力强,人口众多,无论怎样精耕细作,也刚好是维持吃饭问题,没有富裕劳动力抽出来去从事其他行业,劳动力价格极为低廉,无法坚持专业从事工商活动,这些因素都是导致中国迟迟不能正常地向商业社会转型的原因。
昔如此,今亦如此!何其悲叹,悲叹其一个问题在历史上反复多次出现,一点不长血啊!今天我们所面临的毒奶粉问题、空气污染问题、地下水干涸问题、草原沙化问题、上学难,就业难,入托难问题等等等等难道都是政府的责任吗?有没有我们每一个人观念上作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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