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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730 |
魅 力 值:75 |
龙 币:2274 |
积 分:1011.7 |
注册日期:200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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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呼呀!2007年后入住的经济适用房,将来或许不能由儿女继承!房屋将要被腾退!我们到哪里去讲理呀!
震惊!!!龙锦东3、4等被拆迁安置的住户。根据住建委5月10日《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1》第4条,我们于2007年后入住的经济适用房,将来或许不能由儿女继承!房屋将要被腾退!这帮人在拆迁我们的城里住房时,不说明白房屋不能继承,误导我们购买了回龙观的房子。早知如此我们就购买商品房了,那是3、4环的商品房才7000元。坑爹呀!政府明显的在耍无赖!大家要行动起来,去上访、去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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