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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363411 |
魅 力 值:684 |
龙 币:152486 |
积 分:191452.2 |
注册日期:2003-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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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五、录取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6)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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