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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过多的福利资源来源于剥削收入
那么这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福利资源都是由当地户籍人口自己生产提供的吗?绝对不是。问题恰恰在于政府以投资公共设施的方式造就这种庞大的城市福利资源的时候,其中有很大部分费用取自于不可能享受这种公共设施的外地(其中主要是农村)人,简单地说它就是‘剥削外地人’的结果。
中国的政府官僚阶层靠‘剥削外地人’来建设城市的做法从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就根深蒂固。改革开放已有30多年,这种思维方式可以说至今也没有改变。在改革开放以前,发展工业的原始积累主要来自农村,从事工商业只能是城镇居民的特权,从而他们在城市里享受远高于农民的生活水平,形成典型的‘城市人剥削农民’的利益格局。政府严格限制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否则按‘盲流’来惩治,主要目的在于不许外地(主要是农村)人染指这种只有城镇居民才有权享受的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生活等公共设施和资源。
那时候也是城市越大,能够享受的公共设施就越多,对外地人的进入壁垒也就越高。改革以前外地人(更不要说是农民)要调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生活何等艰难,以至于成千上万个家庭几乎长期(少者几年,多者几十年)过牛郎织女的生活。夫妻子女被迫两地分居,有情人解不了婚,甚至被迫离婚的悲剧只有在严格限制移住的中国才有。
改革以后允许农民进城打工,也放松一点取得大城市户口的限制,城市的常住人口急剧增加,引起了所谓的‘城镇化’高潮。近年来城市商品房价格高企,固然可以说购房者(大部分是具有本地户籍人口)付出一些代价,房价中当然包括建设各种城市居住环境有关的公共设施费用。但房价不断上涨,也反映交通等部分公共设施的增加,带来了房子(其实是土地)的增殖,后来买房的人们不断地为前人有利的这种增值买单。
虽然改革以后有一些变化,但至今为止城市里的很大一部分公共设施(比如教育等)仍然没有对外地人(尤其是农民)开放,所以建设城市公共设施的费用有很多仍然由不能全部享用城市福利资源的外地人来支付。除了郊区的农民以‘土地财政’的形式为城市里的公共设施建设贡献以外,在城市打工而受到歧视的广大外地人(其中主要是农民工)通过上交税收的方式承担建设城市公共设施的费用。对外地人来说这种只有交税义务却没有享用权利的制度,形成‘城市户籍居民剥削外地人(主要是农民工)’的利益格局。
韩洪锡 LG经济研究所(中国)所长/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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