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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废除恐惧症是杞人忧天
迁徙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
户籍制度侵犯了人们的迁徙自由,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造成了严重的城乡二元化和身份歧视。迁徙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宪法》未作规定并不意味着人们不享有此项自由。它不是任何实在法赋予的,而是人之为人所天然享有的。实际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宪法能列举所有的权利和自由。
据悉,由发改委组织的城镇化专题调研组在对浙江等八省调研过程中发现,“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这好像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否则,户籍制度改革不会喊了这么多年,也没什么大的动静。
不过,即使全国的市长们都反对,户籍制度也必须得改,因为它侵犯了人们的迁徙自由,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造成了严重的城乡二元化和身份歧视。可能有人会说,中国的《宪法》里并未规定“迁徙自由”,因而公民并不享有它。此言差矣,迁徙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宪法》未作规定并不意味着人们不享有此项自由。它不是任何实在法赋予的,而是人之为人所天然享有的。实际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宪法能列举所有的权利和自由。
同时,既然中国《宪法》承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十三条),怎能又用户籍制度制造不平等?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在就学、就业、购房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吗?既然那些非户籍人口在当地纳税和交费,凭什么他们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少人津津乐道于中国城市化的速度,但户籍樊篱导致的是畸形和病态的城市化。西方历史上七八百年前流行“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当下中国却呈现出相反的景象。
根据官方统计资料,截至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6.91亿,人口城市化率为51.27%,而城镇户籍人口占比仅为35%,而占总人口16.27%的2.19亿人为非城镇户籍的常住人口。这至少意味着,两亿多人遭受不平等的待遇。如果考虑到户籍制度造成的歧视不仅体现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而且体现在不同的城市之间——尤其是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那么,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
从这个意义上讲,户籍制度非改不可。那么,该怎么改?毫无疑问,换汤不换药式的“改革”没有意义——正如很多城市将“暂住证”换为“居住证”一样,要改就动真格的。大致说来,有两条改革思路,但几乎是殊途同归。一是将户口承载的各种特权和福利剥离出去,让它仅仅具有信息登记功能。也就是说,让户口与就学、就业等彻底脱钩,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居住和工作的地方,只在极少情况下可以实行具有正当性的差别对待——比如某些福利分享要求一定的居住年限等。这种意义上的户口跟身份证功能相似,只是登记一些必要的信息,失去了限制迁徙和实施歧视的作用。
另一个改革思路是,彻底废除户籍制度。从根本上讲,这种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当初设立它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限制人们的自由流动,尤其是限制人们从农村流向城市。毛泽东在1950年代反对“迁徙自由”入宪时就曾说:“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得有制度;城里人就是城里人,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不能随便来回移动。”既然户籍制度背离了迁徙自由和平等保护原则,废除它不仅理所应当,而且是众望所归。既然已经存在了身份证这种登记个人信息的制度,户籍的登记功能亦不必保留。放眼当今的法治国家和文明社会,没有哪个存在中国式的户籍制度。
户籍废除恐惧症是杞人忧天
户籍制度废除后社会岂不乱套了?这是最常见的反对废除户籍的理由之一,可以称之为“户籍废除恐惧症”。实际上,这种看法几乎是杞人忧天,它建立在一个极为流行的错误假设基础之上,即农民都是不理性的,倾向于做出不理性的选择
也许有人会说,户籍制度废除后社会岂不乱套了?农村人大批批涌入城市导致城市瘫痪怎么办?这是最常见的反对废除户籍的理由之一,可以称之为“户籍废除恐惧症”。实际上,这种看法几乎是杞人忧天,它建立在一个极为流行的错误假设基础之上,即农民都是不理性的,倾向于做出不理性的选择。其实,即使废除了户口,农民也不会都涌入城市里来,因为如果他们在城市里找不到工作,没办法养家糊口,他们不会呆在城市里。尽管废除户籍之初可能会出现短时期内城市人口的增加,但过不了多久,人们就会回归理性,就会根据工作机会等因素做出合乎理性的选择,不会没有工作也赖在城市里。
在户籍导致的特权和福利不存在之后,一些市民也可能选择离开城市,一些大城市的居民可能流向中小城市,甚至干脆到农村里去生活——尤其是如果土地能够私人拥有的话。一旦整个社会的人口都自由地流动起来之后,大城市人满为患的现象将会得到改观,没必要担心城市瘫痪。当一个城市里不再有特权阶层和特权福利之后,城市的吸引力就会大大下降,城市化的速度就会趋于正常。
另一个反对废除户籍的主要理由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因为农民进城后市民原先享受的福利水平不能下降,有些人还为此计算出了精确的市民化成本。比如,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假设到2020年,中国每年的城镇化率以0.8%到1.0%的速度推进,中国将有近5亿农民变为市民,人均市民化成本为10万元,为此至少需要40至50万亿元的成本。不能不说,这种静态的成本计算具有极大的误导性。它忽略了人口自由流动之后所带来的资源优化配置所产生的巨大能量,而这种能量所创造的财富可能远远大于50万亿。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将使城市和农村都充满活力,不受户口折磨的大量人才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事业,自由与平等精神将大大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
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遭遇瓶颈的大背景下,废除户籍制度,刻不容缓。这不仅体现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尊重,而且有利于每一个公民的发展,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繁荣。
王建勋,男,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兰州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学博士。研习法律和政治学多年,在《中外法学》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译著有《美国联邦主义》,编著《西方正典:自治二十讲》。论文有“The Road to Democracy in China: A Tocquevillian Analysis,” in Tocquevillian Analytics, ed. Aurelian Craiutu and Sheldon Gellar. Lanham, MD: Lexington Books,“联邦主义与美国宪政”,载《从古典思想到现代政制----西方法政思想演讲录》(高全喜主编),等。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政治理论、英美宪政史、联邦主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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