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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有好办法的,有现成的已成功的案例,不过不在北京关键是牵头人要有能量,要有想把设想变成事实的能力。这个既有可以政府支持的有利因素,同时,也受制于土地政策等方面的因素。
把成功案例整合后的理想策略的大致的思路介绍一下,请予探讨和批评。
二、政策建议
如何发展好社会养老服务业以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压力,很多地方政府对此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也创造出了一些成功的模式,比如温州的一些地区创造出了“一院两制”、“社区自治”、“中介管理”等机构养老的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解决了各自地区的社会化养老问题,这些模式的共性是地方决策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暂时搁置无法解决的理论问题,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取向,以满足社会上老人养老需求为宗旨,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真抓实干,因此也取得了斐然的成绩。综合考虑北京市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所遭遇到的瓶颈问题,通过借鉴温州等地区的成功模式,笔者试着提出以下不成熟的建议。
在相关理论问题无法取得突破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迂回的策略,暂时绕开“所有权性质”和民办养老机构“营利性”等问题,以实际提供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为出发点来推动北京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比如在养老机构用地方面政府可以采取土地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土地用途设定为永久性福利机构用地,不得变更土地的公用性质;在用人方面以招标的形式聘请养老机构的管理者,应聘者的选择范围设定为有实际养老机构经营管理经验的民办或公办养老机构院长,对应聘者的历史经营记录进行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由应聘院长负责养老机构的建设或者改建工作,政府拥有养老机构的产权,建设资金按照建筑核算成本向入住老人筹集,比如每个老人按照1.5万元的标准缴纳床位建设费并取得床位的终身无偿使用权,床位使用权可以继承或者转让,但是必须转让给由政府审定的符合一定标准的老人,转让价格维持原价或者由政府定价;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水平由政府定价,首先对养老机构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服务水平标准进行级别划分,不同级别设定不同的服务价格;政府的社会养老责任直接通过对住养老人的补贴形式表现出来,按照一定标准将补贴以代币服务券的形式补贴给入住老人,入住老人生活自理能力不同享受的补贴待遇不同,入住的养老机构级别不同给予的补贴也不相同,此外,也可以出资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予以适当补助;在经营者的利润分配按照入住老人的占床比例和收费水平予以不同标准的管理费用提成,同时参考住养老人的服务满意度进行上下浮动;政府负责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设施,并建立相关制度和药品使用目录等,医务室工作人员由权由院长自主聘用;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由政府负责免费培训,设立专门的法律服务站免费为养老院提供法律援助;强化对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的监督管理,甚至可以采取远程摄像等监管方式,一次性的投入带来的是后续的低成本监管。通过这样的政策设计最重要的是将国家资源直接有效地补贴到入住老人身上,可以更好地体现出国家的责任,政府拥有养老机构的产权可以避免许多政治性问题,住养老人拥有使用权的形式能大幅度降低政府在社会养老事业上的费用支出,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的办法实际上是运用能人策略,可以聘请到有实际管理经验信誉良好的专业人士,通过专业化的管理来保证高质量的服务,最终目的是使入住老人切实受益;政府对服务员人员的免费培训可以直接提升养老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养老服务业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政府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则能解决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这样粗陋的设想肯定需要更仔细的推敲,但笔者相信通过精致缜密的政策设计总能找到较为合适的方案。 (此文由無欲則剛在2013-05-31 18:20: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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