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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获11吨毒狗肉贩售案 部分流入江苏餐馆
随着7名黑心商的落网,浙江最大“毒狗肉”案终于告破。27日,记者自侦办此案的浙江嘉兴海宁公安方面获悉,该批黑心商的“毒狗肉”交易量超过11吨,有部分已流入江苏市场。
偷狗贼牵出跨省大案
今年5月,海宁地区发生多起盗狗案件,随着数量的剧增,警方把侦查重点放在了偷狗贼身上。
在7月上旬,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了一名偷狗贼的踪迹。面对警方的追捕,偷狗贼逃脱,当场丢弃了一辆摩托车和部分物品。
事后,警方在这些物品中发现了5颗蜡制药丸、熟食以及两条死狗。
很快,这些蜡制药丸和死狗被送往海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蜡制药丸内氰化纳含量达929毫克/克,而死狗体内也检测出氰化纳成分。
根据国家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氰化钠属于毒害品,致死剂量为0.1克至1克。
至此,一张涉及使用氰化钠偷杀家狗、收购有毒狗肉、销售有毒狗肉的“黑网”逐渐如出水面。
黑心商售含剧毒狗肉
7月15日至16日,警方根据线索,在嘉兴海宁、海盐、秀洲等地展开收网行动,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黄某、张某A、张某B。一并查获含有氰化钠的蜡制药丸75颗,有毒死狗57条。
据警方介绍,46岁的主犯何某是秀洲人,36岁的黄某则是海盐县人,两人均从事收购“毒狗肉”的生意。
当天,民警在黄某家中发现了一个自制冷库,里面堆放着大量死狗,部分已腐烂发臭。经检测,死狗体内皆含有氰化钠。
经审查,张某A和张某B负责毒杀家狗,后将其卖给狗肉收购方何某和黄某。而张某A就是在海宁连续实施毒杀家狗行为的偷狗贼。
据张某A交代,将狗直接毒杀,可以提高偷狗的效率。2011年,他结识了狗肉收购商施某。“当时,我就向他购买了1斤氰化钠,用来毒杀狗,1斤价格是180元。”
在偷狗过程中,张某A先把氰化钠粉末放入锅子,进行加温,再用蜡烛油做成一个蜡丸,将氰化钠置入,最后将蜡丸封闭。再把蜡丸放入烧好的鸡、鸭中,作为抓狗的诱饵。“狗吃下带有氰化钠的食物后,几十秒内就能死亡。人如果不小心吃进去,碰到牙齿,也可能死掉。”
11吨毒狗肉部分流入餐桌
8月9日,警方根据张某A等人的供述,先后挖出施某、徐某、邹某这3名盘踞在嘉兴南湖、江苏徐州等地收购有毒死狗的嫌犯。
据调查,施某在嘉兴地区长年收购有毒死狗,其在嘉兴地区发展了许多毒杀家狗、收购有毒死狗的“下线”,而这些“下线”常常使用氰化钠。目前,施某是在嘉兴地区被抓获的最大有毒死狗收购商,其保存的“毒狗肉”中,被检出氰化钠含量为25.2毫克/千克。
据施某交代,他在嘉兴范围内收购有毒死狗多年,这些有毒死狗每隔两三天被送往徐州一有毒狗肉加工窝点,每次发货量可达1000余斤。
为了逃避执法部门检查,施某把死狗放在编织袋内,再放入不少冰块,采用客运大巴托运的方式运给在徐州的邹某。
邹某家中有一个用于加工有毒死狗的车间、一个屠宰场、两个冷库。在面积约几十平方米的加工车间内,摆放着铁架大桶及大锅。在冷库内,警方共发现千余斤有毒死狗。
据邹某交代,铁架用于悬挂有毒死狗的尸体,进行剥皮处理,大桶则是用来浸泡处理过的死狗,大锅用于煮熟。
经过数日侦查,警方获得了施某与邹某两人的交易账单明细。根据记录,施某在被警方抓获前曾向邹某供应了11吨有毒死狗,收购价格为每斤5元。
邹某称,这些有毒死狗被加工成半成品(未熟)狗肉和成品(已熟)狗肉,大部分都销往了江苏地区的餐馆。
警方表示,该案为浙江迄今最大一起毒杀家狗进行贩售案件,落网的施某等7人皆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前,何某、张某A、张某B已被海宁检察院正式逮捕,黄某被取保候审,施某、许某、邹某则被刑拘。此案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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