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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g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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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了,离婚协议有分歧,咨询一下,不喜勿进,谢谢。
双方都无过错,只是性格不合,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没有提出离婚方,双方对等),有个1岁的女孩,归女方,我是男方。女方收入较低,但生活应不是问题。
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前提草拟了离婚协议,协议详细内容就不说了,主要说关键部分和分歧部分。
1、没有自己的房子,离婚后女方住北京自己父母家,男方继续租房住,所以这里没有纠纷。
2、所有积蓄绝大部分归女方,钱不太多,所以这里也没什么纠结的。
3、孩子18岁前的教育费用,男方除非确实没有积蓄,原则上要出一半费用。
4、孩子如果考上大学,男方除非确实没有积蓄,原则上要出一半教育费用。(注意仅是教育费用,大学以后的教育费用男方不再负责)
5、孩子生大病,男方除非确实没有积蓄,原则上要出一半医药费用。
......
分歧主要是下面这条
*女方认为:
孩子上小学前,除非男方没有经济收入,否则每月必须提供6000元生活费,或者税后工资的50%。
孩子上小学后到18岁前,除非男方没有经济收入,否则每月必须提供税后工资的40%作为孩子的生活费。
*男方认为
孩子18岁前,除非男方没有经济收入,否则每月必须提供4000元生活费。(这也是我目前收入能提供的极限了,我自己还要租房子。)

当然了,以上规则只是约定,男方如果收入增多,愿意提供比约定更多的费用。

我想问的是,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到底是怎么约定的,这个分歧会支持谁,或者有别的规则,谢谢。

请大家不要劝合,就事论事。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站网友《delggg》原创,转载需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注明转载自www.hlg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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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性本善?
2013-09-06 00:10:2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1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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