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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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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4-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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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我自己的离婚协议,我不赞成1)把责任都往男的身上推,一离婚就是男的错,2)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过分的要求只能造成戾气对孩子没有好处。3)好聚好散
1)男的买的房子归男的,女方买的房子归女方
2)孩子归女方,抚养费男方视情况给。(画外音:你愿意给多少就给多少,女方估计男方能做的出来,不给一分钱,不给就不给呗)
3)钱财对半平分(画外音:虽然,女的工资一直比男的高一倍,且经常给家里买东西,大家懂得购物天地,家里的开销基本全部是女的支出,但是不要算的那么细,差不多就行了,扣得那么细不是女方的风格)
4)女方的海南的房子免费供男方父母住到终老,条件是男方配合女方做房产抵押,以给孩子买学区房(画外音:女方真的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啊,否则男的不配合啊,抵押的是女方的房子,但是暂时不领离婚证,这样2个人的收入证明银行容易房贷)
男方还想凑合过,女的不想了,太累了,太瘦了,跟猴子似的。女的正常体重是110左右,近几年一直95斤,只剩下一把骨头,太操劳了。还好近几年女的闹腾了房子,攒了点家底,基本后半生衣食无忧,刚给孩子买了育新的学区房,孩子上学的问题解决了。
想想孩子上幼儿园全都是女的张罗,课外班都是女的张罗,这一年孩子小10万的开销全都是女的一个人花,没车的时候,骑着自行车风里来风里去,摇上号了,男的不想要这个号,女的一气之下自己花钱买了车。
没啥细说的性格不合吧,女的肯定没有外遇(有人问过,我说这累的跟死狗似的,哪有时间啊,这5年一场电影都没看过),男的有没有女的不知道,因为她不感兴趣,不关心,估计没有吧。
最近身边去世了好几个人,心里淡然了,还是分了吧,别凑合了,这要是凑合,肯定活不到60岁。
人生真的苦短,什么都带不走。还是珍惜活着的几十年。
看着BXL的发言,自己也有种感触,半生已尽。
不是占着说话不腰疼,没钱我也有这种骨气。当然要钱的,我也不是说怎么招了,因为我脸皮薄,不好意思跟人家要钱。只能自己拼命赚。
PS:最近寒心啊,因为买学区房的事,缺口想拿男方的房子暂时做质押(仅仅是质押,也就1个月,那边钱就下来了就解除质押),男方不同意,他希望自己的房子不要有任何瑕疵,有啥瑕疵啊,我给你证明资金有问题,我把我自己的房子卖了,肯定保证你的房子没问题。
做公证借款证明也不像,怎么的也不能让他的房产有瑕疵。我都千方百计的保证了,都不行。 (此文由苹果鸭梨在2013-09-06 12:22: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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