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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代购印度抗癌药被刑拘
妻子:
南山区某大型通讯企业在职员工且长期被派驻印度工作,从印度人手中购入印度药。
丈夫:
国内工作,开设相关网站,通过淘宝销售印度抗癌药。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深圳南山的一对夫妻,在印度购买抗癌药物,然后通过淘宝网在国内销售。由于药品不具备合法渠道,被药监部门定性为假药,两人也因涉嫌销售假药近日遭到警方刑事拘留。据记者了解,抗癌药也是救命药,国内药价高昂,使得印度药非法代购颇有市场。一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医生从病人价格承受能力上考虑,有时也会推荐使用印度药,但这些也是没有发票的非法代购。对此南山公安分局相关民警提醒,网上代购良莠不齐,患者服用后有很大风险。
看中市场差价产生代购念头
今年8月12日,南山警方接群众举报李某某、蔡某某涉嫌在互联网销售假药案件线索,为此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线索核查。经调查发现,该二人为夫妻关系,蔡某某,女,为南山区某大型通讯企业在职员工且长期被派驻印度工作。其丈夫李某某则在国内工作,开设相关网站,通过淘宝销售“G efitin ibT ablets”(吉非替尼,俗称易瑞沙)、“Im atinibCapsules”(依马替尼,俗称格列卫)等印度抗癌药品。
8月19日,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周密部署,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写字楼将李某某抓获归案,并在其办公场所及住所内查获尚未销售的假药30余盒。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述其本身有正当职业,因为看到国内市场进口抗癌药与国外同类药品价格差距较大,因此产生代购念头。自2011年以来,其伙同妻子蔡某某,利用蔡某某长期在印度工作的便利,由蔡某某从印度人M r.K rishna处以一盒500-800元不等的价格购入“吉非替尼”、“依马替尼”等印度药品后,通过快递或者托人携带入境等方式将药品带入国内后,以160 0 -18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在70万元左右。
目前,两嫌疑人已因涉嫌销售假药被警方刑拘。虽然药效是不是有假尚没有定论,但据药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互联网从事药品经营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售卖药物均须经批准有批准文号,凡是未经国内批准的药物,均可按假药论处。
国内售2 .5万 印度药才1600元
实际上,这样代购药品的行为,在国内并不少见。南都记者在多个癌症病友网站上,均发现有大量推销印度代购药的联系方式。南都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名代购者,其淘宝网站显示为一家首饰商店,只售卖首饰,看不出异常。但在Q Q中,他却直言主要从事印度代购药销售,患者购买药物后,可以假装拍下饰品,然后通过支付宝来付款。据他介绍,他有亲友在印度,目前印度的格列卫药物价格为1300元左右,可以直接从印度通过EM S直邮给患者,每盒价格1600元,从中赚取300元差价。
格列卫是国际上公认的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药,能有效延长患者生命,但是患者需要长期服用,每月一盒。因诺华公司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保护,印度仿制药无法进入国内销售,诺华的药价因此在国内居高不下,在国内一盒售价为2.5万元左右,一年费用就在30万,且在很多省市这一药物并未列入医保目录,无法报销,因病返贫。在深圳,格列卫则被列入医保 目 录 ,但 若 以 报 销90%来算,仍然是使用印度代购药便宜。
释疑
印度药为何如此便宜?
据新华社报道,印度最高法院今年4月1日驳回了诺华公司发起的药品专利诉讼。诺华公司正是格列卫的生产商。由于印度政府此前没有批准诺华公司就抗癌药“格列卫”改进型提出的专利保护申请,诺华将印度政府告上法庭,要求修改相关专利法规。不过,印度最高法院认定,这种改进型药品“不符合创新和独创两项标准”,支持印度专利局此前判断。判决意味着印度制药企业可继续合法仿制这种药品。
据悉,为避免大企业滥用专利保护,印度专利法规设置了相关条款,防止企业对药品成分稍加修改就申请新专利以延长保护期(即所谓“常青保护”)。在这一较宽松的法律体系下,印度本土制药公司得以继续仿制抗癌药等药物,其价格远低于跨国公司产品。印度也因此被称为“发展中国家”药房,大量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廉价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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