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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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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8-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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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专家应李某某一方的邀请,对此案进行了专家论证”,这个真是笑话,你通过关系找100名律师也没用,关键是有没有新的证据要提交。
即便受害人是坐台小姐,可没有法律规定QJ坐台小姐不算QJ。
说受害人和酒吧服务员合谋敲诈,那你早干啥去了?刑侦结束要起诉庭审了你突然说对方敲诈岂不是想借此逃避刑罚吗?
因此此案最关键的---受害人的陈述和几名嫌犯的口供能不能形成证据链--以暴力手段强迫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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