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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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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昨天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还宣布,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购买人应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上市出售成交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限价。”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昨天对本市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出台了补充规定。按照新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要补交3%土地出让金。
“另外,昨天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还宣布,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购买人应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上市出售成交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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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了吗?你早就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政府在你购买之后,还可以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比例。换而言之,你2000年签订了合同,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政府在2003年也能规定你的出让金比例。

你承认这个规定,就等于知道了政府有在你购买房子之后更改有关税收规定的权力和可能。

你看到“按照新规定”这句话了没有?新规定会变成旧规定,被新的新规定取代。
房产税也是一样,你买房的时候是没有规定的,这很可能是你决定买房的一个因素,但是很不幸,你要遵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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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善无恶道长存,
有善有恶根在人,
顺道为善逆道恶,
求证知行天人合。
2013-11-22 08:41: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6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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