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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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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情况征收房产税不合理!
政府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要控制高房价,出现高房价恰恰是政府所为,政府为了提高财政收入,拼命卖地,拼命高价卖地,推高房价的不是购房者,而是政府。政府把住房推向市场,鼓励个人买房,借以抬高地价。然后把房价过高的责任推给购房者,这本身就不公平。房价过高的第一责任在政府,准确点说在地方政府,政府要真想控制房价应该先从政府方面找原因,而不是从购房者身上再多拔一层皮。

在中国购房者实际只是购买了使用权,而且是有期限的70年。这个严格说是租而且是一次性付了70年的租金。打个比喻,香港是英国政府从清政府租的,租期99年,到期时要还的,香港不是英国的领土,香港土地也不是英国政府的财产。现在中国的房主从买房那天起70年后是没有产权的,起码盖房的土地政府是要收回了。一个实际上是租赁性质的房产要收房产税,这怎么想怎么不合理。也就是说租赁要收租赁税。而且在租赁前业主已经负担了,诸如土地出让金,建设过程当中发生的各种税费,已经入住后的维修都是业主凑钱设立的基金来解决。租前收了一批前,再收70年租金,还要收房产税。道理在哪里。

上届政府和本届政府都在强调曾加国民的财产性收入,什么叫财产性收入。按百度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我想不出这些年除了房产,还有什么财产性收入是增加的。房产的增值也是要算清楚的。如果我原来一百平米的房子现在通过运作能够变成120平米的房子那是我的财产增加了,我现在一百平米的房子如果卖了,在原来的地方是不可能买到大于我原来房子的住宅。房产这几年不过一个保值的。增加好像谈不上。如果说10年前3000一平米现在3万一平米就是增加那是很不客观的,10年油价涨了多少,肉价涨了多少,只有一种情况是纯增值,一个美国人,10年前用10万美元在北京买套房,现在卖了回美国那么他的投资是净增长,因为美国的房价稳定,10年变化不大。同样的资本10年后这个美国人可以换回讲解100万美元。这样的情况在中国是存在的。如果一个中国人10年前住100平米,现在他依然住100平米。在来收税那就是在缩减我的住房面积,缩减的的财产性收入。

一个法制国家,权利和义务是相关的,我有纳税的义务,我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权利。增加房产税,纳税后业主有什么相应增加的权利。现在看来只有征税的方案,没有见到纳税人相应享受的权利。如果纳税前和纳税后业主所享受的权利一样,那么这个税收的合理性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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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3 10:46:1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1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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