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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每年死于谋杀的高达40多万------美国犯罪委员会。中国每年刑事案件死亡人数为七万以上
美国一起qiang案为何引起如此大的反响?
其实纵观美国,每年死于qiang案的人数为三万以上,那为什么此次的qiang案会引起如此大的影响?
中国每年刑事案件死亡人数为七万以上
这二项数据都基本正确,但我从网上看到了一篇十分搞笑的文章,文章内容约是:是美国持qiang国死亡人数为三万以上,而中国禁qiang国刑事案件死亡人数为七万以上,以此为依据来驳美国的现有法律强过中国法律,在许多论坛都有此论调,持此观点的非常多,我看了后感觉不可思议。
误区一:对于刑事案件的定义误区
在美国,法律条款的运用与划分十分严格,三万以上的数据只是指该刑事案件在使用qiang支的范畴,如果不在qiang支死亡则不在此数包括范围之内。
在中国,如果此案涉及刑事案件,则不管其起因是什么,都属于刑事案件之列。
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但仔细想想就明白了。
如果在美国,死于打架斗殴致死,无论死亡人数是多少,显然就不在此数据之列。
比如: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rime Commission
美国是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每年死于谋杀的高达40多万------美国犯罪委员会。
这不是来自中国政府的报导,而是美国犯罪委员会的报导。
我不知道为什么网络上的那些砖家、精阴为什么不用美国刑事案件死亡人数来对比中国的刑事案件死亡人数?
误区二:对于死亡人数的误区
上面我已经讲了,那么,如果对死亡人数的对比,只能有二种比较方式:
第一种:类别对比
qiang杀死亡人数 VS qiang杀死亡人数
第二种:总数对比
刑事案件死亡人数 VS 刑事案件死亡人数
那如果这样对比,就不难看出是禁qiang好,还是持有qiang支好了。
但很显然,那些砖家和精阴的言论为什么不作如此对比呢?
我不否认,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根据这个偷换概念的对比进行跟贴发言的。
误区三:总人口数的误区。
以2010年美国的统计人数为基准的话,美国的总人口约为3.2亿人左右,而中国的人口我想大家都清楚是超过13亿直逼14亿人口总数的。
网络上的民意都喜欢作科学的对比,如果我现在来一个科学的对比不知道那批砖家与精阴、学*们有何感想?
中国13亿人口总数,每年刑事案件死亡人数为7万。1300000000 : 70000
美国3亿人口总数,每年死于谋杀的死亡人数为40万。300000000 : 400000
这个算式,我真不会算,因为我怕一算出来,那些所谓的砖家和精英、学*们和一些媒体的领导会难堪。
当然,还有很多误区,由于大家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就不一一讲述了,不想耽误大家大多的时间。
我只想问一下,为什么现在网上的一些人一定要拿一个很明显不合时宜的对比来讲述,而一些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如*凰卫视、一些地方谈话类的节目、铁血论坛、百度等许多媒体,虽然凤凰卫视我也非常喜欢看,也经常看,但作为一个媒体,特别是一个知名的海内外媒体都要犯这个常识性的错误?这种话题,作为一个媒体,我先不谈他是否是中国的媒体,我们就当做是一个第三方,是否也应该理性的解读?
我们首先谈谈媒体的本身,作为一个媒体,我们可以中性地解读,把任何一个媒体当做第三方,对一件事情的评价,是否应该中肯?拿这种错误的对比是否合适?
我也承认,这些评论是一些所谓的砖家与精阴们写的贴子,那作为一个第三方的媒本,当碰到一些很明显的歪曲事实的言论时,是否应该加上一篇《网络参考资料》附在其后呢?你发布一些中肯的数据,是否是应该的?
我不需要这些媒体为中国辩解,只需要当一些很明显的歪曲事实的辩论出来之后,不希望你立即出来澄清,也不需要你ML国的宣讲,只需要加上一些真实内容,以免一些不明是非的网民被愚弄,这样不为过吧?
还有我们的一些网民,你们在网上一直都是以所谓的“宣扬正义,追求真理”而洋洋洒洒发言的,为什么在这时候还在跟在那些歪曲事实的贴子后面跟贴?
现在:
你们的理性哪去了?
你们的良知哪去了?
你们的思维哪去了?
你们的正义哪去了?
你们的真理哪去了?
我们先不说你们是中国人,先说你是一个追求真知的第三方,作为第三方, 为什么不能对中国这个你眼皮底下出现这种谬论的文章作出一个真实的评价呢?
难道发生这种这么明显的论调,你们都能处之泰然?在那些所谓的美国qiang击案死亡人数三万VS中国刑事死亡人数七万的文章后面予以支持、摇旗呐喊?
你们居心何在?
你们的灵魂能否经得住良心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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