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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会注意好
话糙理不糙,能通过这种法律的人就是没人性的给自己留后路
(无内容)
2013-12-09 10: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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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幼女“卖淫女”身份,这是对幼女的极大侮辱,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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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会注意好
(4060字节 阅读:869次 跟贴:13 2013/12/0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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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当年这个“嫖宿幼女罪”是怎么通过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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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会注意好
(阅读:145次 2013/12/09 10:29)
把人大代表家的小姑娘嫖宿一次,他们就知道什么叫强奸了。。。这种事情,还需要认真考虑,可见我们的人大代表的人性不如畜牲,这他妈的还需要考虑,谁家没有孩子,谁家没有幼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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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_儿
(阅读:225次 2013/12/09 10:48)
话糙理不糙,能通过这种法律的人就是没人性的给自己留后路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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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会注意好
(阅读:125次 2013/12/09 10:50)
问题是立法的人大里的很多女代表也通过这个了。。。我就纳闷,难道这些婆娘们也好这口???(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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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_儿
(阅读:166次 2013/12/09 10:53)
难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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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X
(阅读:95次 2013/12/09 11:01)
这些代表举手的时候就没真动过脑子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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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苑观景
(阅读:137次 2013/12/09 11:51)
动脑子的前提是允许动脑子或者有脑子可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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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网
(阅读:91次 2013/12/09 13:37)
我不太清楚立法啥程序,但认真地猜想一句,是不是有可能也是因为女性代表太少,达到几分之几就可以通过,这种情况下,女性的反对是不是显得太微弱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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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姬
(阅读:160次 2013/12/09 13:49)
嗯,肯定是少数(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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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会注意好
(阅读:88次 2013/12/09 14:25)
终于有点的反应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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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dfly
(阅读:106次 2013/12/09 13:29)
只有出了案件才会就此立法,比如拆迁引发命案才会有拆迁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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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会注意好
(阅读:92次 2013/12/09 14:27)
1997年,我国修改《刑法》后在第360条第2款规定了嫖宿幼女罪:“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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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尔斯
(286字节 阅读:1926次 2013/12/09 17:04)
其实直接定死罪就行了,没啥说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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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_儿
(阅读:105次 2013/12/0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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