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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部门责令医院整改补偿9800元
救护车要求先交车费再发车 致1岁幼儿耽误抢救死亡
“求你们看在一条小生命的份上, 先送我孩子去长沙。我身上没带这么 多钱,我老公在那边的医院接,到了 马上付钱。”这是2013年12月23日晚, 一名危重患儿的母亲向湖南湘乡市人 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哀求。
值班人员回复称:“不行!我们有 规定,要先交800元,不交钱不能发 车。”等好心人帮这名母亲凑足800 元,收了钱后,已过去了1个多小时。 救护车才开动,将谭女士母子送到省 儿童医院。遗憾的是,13个月翔翔还 是不幸死亡。死亡记录显示,死于心 力呼吸衰竭。
“从当晚9:40联系救护车,到10:50 发车,为了800元,拖了一个多小时。 ”谭女士说,“省儿童医院的医生 说,‘你们要是稍早点送来,孩子可能 还有希望。’”
在湘乡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的 墙壁上,挂着 “时间就是生命”等字 样。事发后,面对质疑,工作人员仍 一再表示,先交钱再发车,是该院急 救中心的规定,即使对危重病人也一 样。
痛失爱子的谭女土质问: “救死扶 伤的医院为什么要以钱为重 ?难道一 条生命连800元都不值吗?真是太冷血 了,这还叫医院吗?”
湘乡多家医院超标收费 且交钱才 能发车
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曾于2002年9 月发布《关于调整规范我省医疗服务 价格的通知》,规定:省、市、县医 院每出一趟急救车,3公里以内车费10 元,超过3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从湘乡市人民医院到省儿童医 院,车程约100-110公里。按照往返 200-220公里计算,救护车费应为404 元-440元。湘乡市人民医院却收了800 元,明显超出规定。
记者走访发现,除该院外,湘乡 市中医院、东山医院等多家医院急救 中心转送病人到长沙,都是收取800元 或850元,且同样须先交钱,否则不发 车。
部门查处 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医 院补偿9800元
事发后,湘乡市卫生局介入调 查,认定市人民医院存在违规收费、 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市卫生局副局长 曾伟称,市120急救车转送病人,原则 上确实要先交钱才能发车。但面对危 重病人,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没注意灵 活性,“处理得太死板了。”
市卫生局已对该院通报批评, 取 消其2013年度绩效考核一类单位的评 选资格;对院长、分管副院长批评教 育;责令整改,对值班的急救中心工 作人员等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同 时,制定了急危重症病人接诊、转诊 的相关规定,要求全市医疗机构不得 因费用问题拒绝急救服务,且必须严 格按规收费。
湘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王钦说, 今后,该院将优化服务流程,各科室 应就病人病情与120工作人员沟通,作 出是否紧急救治的建议。经协商,医 院已补偿谭女士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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