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91943 |
魅 力 值:722 |
龙 币:27048 |
积 分:45252.6 |
注册日期:2008-05-23 |
|
|
|
不管红十字会或是慈善总会,或者其他公益基金会,不管是3%还是10%,都不从物品捐赠里提管理费,因为第一物品不好作价,第二钱没出处。
难道人家捐赠价值100万的物品,还要同比捐一笔钱让你当管理费吗?
更有意思的是那位~~一个捐10万现金,一个捐价值90万的物品,合并计提10万现金做管理费,真能秀智商啊。居然不知道按规定计提3%,就是计提3000元管理费,计提10%就是计提10000元管理费。 (此文由13800138000在2014-01-16 20:46:43编辑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