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zhaows
zhaows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6781
魅 力 值:1350
龙    币:14354
积    分:11693.6
注册日期:2002-04-11
 
  查看zhaows个人资料   给zhaows发悄悄话   将zhaows加入好友   搜索zhaows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zhaows发送电子邮件      

看来物资捐赠还是要收管理费的,只是收多收少,是大家商量着来。。。。。。。本文转自中新网。
中华慈善总会称,该会是没有任何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社会民间组织,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是保证总会生存、运转和发展的重要来源。《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中华慈善总会章程明确:经费来源之一包括捐赠。

  同时,该会2009年9月1日施行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入总会财务的管理费一般按专项基金、专项捐赠等资金总额的3%提取。一般情况下,对于捐赠资金,总会本身按3%左右提取管理费;对于捐赠物资,则不按照物资价值折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并和捐赠者协商后提取或另捐一定管理费。此次收取5万元管理费,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
2014-01-16 21:25: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2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