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观镇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回收活动的通知!
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上级领导指示,从2月15日(正月十六)至21(正月二十二)回龙观镇开展为期一周的烟花爆竹回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为方便广大群众上交烟花,将烟花爆竹的回收点设在我镇所属各公安派出所,并通过回龙观社区网、回龙观时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回收点值守电话。请大家将春节期间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公安派出所;如存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应立即上交公安派出所。 回龙观镇各烟花回收点(公安派出所)联系电话: 回龙观派出所:62713350 史各庄派出所:69732760 龙园派出所:80755110 回龙观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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