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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妇女,继续留守,还是家庭团圆?
去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要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全国妇联从2010年开始推动基层"妇女之家"建设,以维护妇女权益,开展文娱活动,并帮助她们排忧解难。如今中国已建成"妇女之家"74.5万个。
一些专家提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已给予了高度重视,但对"留守妇女"这一特殊群体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爱,如何帮助留守妇女较好地解决情感缺失和由此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有媒体建言,关注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是发展当地经济,扶持当地创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当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同时要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扶持农村留守妇女大胆创业,不断促进家庭收入的增长。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升整体素质。相关部门要制定好农村留守妇女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培养科技带头人。妇联、计生等部门要积极组建留各级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从而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
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弘扬文明新风。在村组、社区建立健身场、文化站、阅览室等文体场所。同时应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促进家庭、邻里生活和睦。
四是强化农村治安,营造和谐环境。切实有效地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形成强大的法律保护屏障,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提供平安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能针对性地制定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依法制定农民工农忙假、探亲假等制度,以增加农民工夫妇团聚和交流的时间。
更多人认为,要想从本质上解决留守妇女的难题,还应该从发展县域和乡镇经济,吸引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回家门口就业这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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