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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府来说,有几个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难道说不符合国际法?比如对申请政治避难到美国去的教主发出通缉(美国人都能起诉中国军官),对有邪教的地区的地方政府进行问责审核,作为一个严厉打击的对象?
既然邪教已经严重危害到社会和公民人身安全,而且已经类似非法传销组织的方式来发展,难道打击的理由还不够充分?
而且对于这种所谓组织严密的邪教,更需要对其核心团队进行打击,一旦它的核心节点团队被瓦解,则组织结构就完全瓦解,因为它不是正常的宗教,不具有广泛可接受的思想理论和教义用于传播。发展主要靠类似于传销的方式,通过拉人头和洗脑来进行。
最终,总顾忌美国的影响,这还是国家实力的问题,众多用于分离和制衡中国的各种力量的总部,大部分在美国境内,中国政府难道就没有能力,利用国际法,利用合理的国际渠道,对其进行打击?轮子们在美国和各西方国家都有组织机构。另人可笑的是,竟然在中国的土地上的香港,也有轮子们在旅游地进行反中宣传,那么作为一个国家的政府,如何利用符合国际法律的手段去反制衡呢?
所谓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但是到了一些层面,如果真出现了已经危害你公民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你一个国家政府难道没有能力去进行反制吗?那么多专业部门,专家们都在干什么?任由那些跑到美国的邪教教主们进行远程遥控?还没事报报他们的所在地,住的房子别墅和游泳池,这不是在帮助那些邪教进行宣传吗,证明人家过得挺好,你中国政府一点办他们的能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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