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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数据网上都能查到。
转:东京综合交通枢纽的投融资模式
2014-06-19 啸谈阡陌
日本东京的公营和私营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各不相同。
东京的公营地铁综合枢纽建设项目投资中,地方财政出资平均约占20%,地方财政补助约占28%,国库补助金约占25%,建设主体自有资金约占27%。
东京的私营轨道交通枢纽项目的投融资渠道除自有资金、发行企业债券和从商业性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外,也得到政府的资金及政策支持。
一是日本中央财政对于私营轨道交通的大型综合换乘车站建设、连接性线路建设、无障碍化改造、车站与周边建筑物一体化开发等项目,给与比例不等的建设工程费直接补助。
二是从2002年起,原有的地下高速铁路建设费补助制度的适用对象扩展到私营企业,补助额度也逐渐提高到总建设费的70%,分10年支付。
三是日本政策融资银行对提供优惠的长期低息贷款,贷款资助比例达到建设施工费用的40%—50%。
四是日本制定私营铁路的受益者负担制度(表1)来降低和分摊建设成本。例如,由在地铁沿线进行商业性开发的开发商无偿提供地铁建设用地,全额或部分负担工程费用等形式分担项目的建设成本。
表1日本私营铁路的受益者负担相关制度
制度名称 受益者 内容
新城开发者负担制度 新城地区开发商 开发商按照基价提供轨道交通用地,负担施工基面以下工程费的1/2及其他费用
设站负担 车站及周边地区开发商 开发商全部承担工程费,无偿转让车站用地,建设车站广场及相关道路铁道
建设经营者所得外部收益内部化 开发商 用保留地向轨道交通建设方支付代行实施分区规划项目的费用,建设方将所得土地升值部分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旧城市规划法受益者负担金制度 沿线土地所有者、土地长期租用者 承担旧城市规划法受益者负担金及建设费的1/4,按照与地铁站的远近设定负担金额
连接工程分担金 开发商、周边企业 开发商与站点周边企业分担轨道交通车站与建筑物之间的联系通道工程费用
超额征税及法人居民税、企业税等特定财源的运用 全体市民、征税对象的企业 超额征收法人居民税,其增收部分作为资金积累,补助铁道交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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