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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你干嘛老瞪我?
奇葩诉由迭出法官无奈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广泛宣传,公众对立案增加了感性了解,但不够深入准确,误将诉状登记等同于立案,导致对案件受理抱有较高期待。记者了解到,立案登记制实施1个月以来,许多不具有可诉性的案件随之增加。
浦东新区法院碰到的诉由让人大跌眼镜。童凌透露,有当事人来法院起诉演员赵薇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认为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还有律师起诉其他法院法官要求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该法官开庭过程中未休庭导致其健康出现问题等。据了解,5月,浦东新区法院共出具不予受理立案裁定14件,较去年同期的8件增长75%。
“很多当事人、律师仍然存在误区,认为登记立案就等于所有案件均要立案受理。”童凌表示,很多当事人、律师提交的材料不齐或者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时,虽经窗口法官释明、向其出具“收”字号材料收据,仍不愿意补正材料,认为法院应当立案受理,不仅影响了窗口的立案效率,也严重影响审判质效。
韩毅刚认为,立案法官要转变观念,立案庭不是医院的挂号处,而应该相当于急诊室,不能收了案子就完事大吉,要保证立案质量,对当事人负责,对审判庭法官负责。
“从一个月总体情况看,立案登记制后,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当事人立案难问题确实得到有效解决。”韩毅刚说。
余江也表示,改革实施后,起诉人与法官的纠缠少了,诉讼环境更加和谐了。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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