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独生子女父母满60可享扶助金”不实
新京报快讯(记者温薷)近期,网上流传“北京市60岁以上独生子女家庭成员,从7月1日至31日,到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过期不补”的消息,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很多家庭前往社区咨询相关情况。北京市卫计委今天表示,北京市没有出台关于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上述消息为假消息。
据记者了解,根据目前北京市相关规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的奖励费共有两项。
其中,一项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放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另外还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自2005年开始,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政策。现行标准是年满60周岁的农业户籍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每人每年享受1440元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编辑:汤阳 艾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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