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繁华与共
繁华与共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42
魅 力 值:15
龙    币:-210
积    分:-38.7
注册日期:2012-07-07
 
  查看繁华与共个人资料   给繁华与共发悄悄话   将繁华与共加入好友   搜索繁华与共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繁华与共发送电子邮件      

北京:“独生子女父母满60可享扶助金”不实

新京报快讯(记者温薷)近期,网上流传“北京市60岁以上独生子女家庭成员,从7月1日至31日,到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过期不补”的消息,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很多家庭前往社区咨询相关情况。北京市卫计委今天表示,北京市没有出台关于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上述消息为假消息。


据记者了解,根据目前北京市相关规定,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的奖励费共有两项。


其中,一项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放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另外还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自2005年开始,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政策。现行标准是年满60周岁的农业户籍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每人每年享受1440元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编辑:汤阳 艾峥


(来源:新京报)

2015-07-09 09:58: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6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