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孩的相关程序
南都讯 记者吴斌 实习生 赵欣发自北京 关于“全面二孩”最快或年内实施的报道近日成为舆论焦点。国家卫计委前日晚间回应称,目前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孩的时间表,相关问题仍以国家卫计委最新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为准。 7月10日,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记者关于“何时全面放开二孩”的问题时曾表示,要积极做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正在按中央的要求抓紧推进有关工作”。 不过,以“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为参照系,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恐怕至少还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 第1关 中共中央的决定 无论生育政策如何调整,计划生育始终被奉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生育政策的调整还要由中央来敲定。 例如,“单独二孩”政策敲定的标志性事件,就是2013年11月的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 全会决定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此前,多位人口专家曾向南都记者表示,经过1-2年的“单独二孩”过渡和评估,教育、医疗等各方面公共服务做好准备,“十三五”期间推开“全面二孩”可期。 而根据中国的政治惯例,每一届中央委员会的第五次全体会议(五中全会)正是以定调“十三五”为主题。南都记者查阅十六届与十七届五中全会,均提及人口与生育政策的内容。 第2关 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单独二孩”政策在2013年11月敲定之后,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决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向社会发布的,可见规格之不同。 事实上,中央层面并不会有太多实质性的政策细节和配套措施出台,更多是象征意义的“走程序”。 不过,《意见》确立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政策三步走的方案: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随后,就进入了各地准备实施方案并报批以及等待的阶段。 第3关 各地实施方案报批 国家卫计委官员曾向南都记者介绍,各地把实施方案递交给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前,先提交给国家卫计委进行备案,与国家卫计委共同商讨、完善方案,主要考虑的是当地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配套公共资源能否满足,以避免由于准备不足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浙江省当时向国家卫计委报备了方案,被要求补过一次材料。 而广东省卫计委主任陈元胜介绍,虽然政策实施是由地方人大来批准的,但是首先要经过国家卫计委的报备并批复。广东曾在2011年申请试点“单独二孩”未果。去年3月20日,在收到“国家卫计委关于广东省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复函”后,省政府才在3月末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临时加进议程,第一时间呼应民意。 第4关 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 相应地,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须经地方人大修订,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 不过,“全面二孩”的实施意味着实行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彻底瓦解,对法规中现有条文的影响会比“单独二孩”更大,因此到时各地计生条例或许会做更大范围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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