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胭脂》和《聊斋志异》小说的差异
《胭脂》是《聊斋志异》中的名篇。它不像《婴宁》、《聂小倩》等大多数那样,借鬼狐讽今,来评判人间是非,而是一篇短篇破案传奇。由于它将破案过程写得一波三折,悬念感十足,再加上帅哥美女的是是非非贯穿始终,所以这类题材是比较有利于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事实上这部名篇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便被浙江电影制片厂拍摄成了同名电影。我看过之后印象深刻。当然拍成电影不是要简单地复制原小说中的故事,而要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有所舍弃,使之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同时也要符合电影拍摄中对故事叙事的灵活表达。 小说中有以下几个人物:主人公胭脂和鄂秋隼,审案方的是县官、济南府尹和山东学使施愚山,还有推动故事情节发展曲折的王氏、宿介、真凶毛大和被杀的胭脂父亲牛医卞氏等。 这里面改变比较多的是鄂秋隼。电影把它塑造成木讷的书生,不曾婚配。而小说把他写成年轻丧偶,身穿丧服。古人什么时候穿什么衣服完全和现在人不一样。给配偶穿丧服也和给穿丧服不一样。他在居丧期间外出,被胭脂看见,动了春心。而不是给他的姑母请个牛医,闯入胭脂的生活和心房。 鄂秋隼被抓后,很快就被县令屈打成招。文弱书生本来挨不了皮鞭也是实情,但自己不在现场的人证物证一点儿都提供不出来么?中国电影和传统小说在这方面一直比较欠缺,中国的公案小说终究不是西方的推理小说。电影上为了弥补这个缺点,说鄂秋隼在案发当天在姑母家祝寿,鄂生下狱,对家族来说难道不是晴天霹雳?姑母那边有多么可靠的人证啊,难道没人跑来为鄂生鸣冤?这和杨乃武姐姐比,差距太大了吧。所以无论电影和小说在这个地方都没有设计好,根子还在小说上。 案件真相大白后,鄂生和胭脂都无罪释放,然后奉命完婚,故事有了中国人一贯喜欢的大团圆结局。不过这个时候胭脂可不是孤苦伶仃,电影中讲她暂时住在邻人老婆婆家中。其实小说中只讲胭脂的父亲遇害,她还有母亲呢。母女俩不是可以相依为命么?电影直接把这个人物省略了。而且奉命完婚仅仅是小说中的安排,表现的是封建社会中官方权力的至上,这和我们现代社会中婚姻必须男女自愿不相吻合,所以在电影中又增加了一段戏,即胭脂在孤单一个人居住时,收到各种暗恋人士的礼物,而鄂生也送来了一份,胭脂独收下了鄂生的这份礼物。这个对铺叙他们之间恋情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过渡效果,也符合中国人做事含蓄的审美观,是对原小说改编的神来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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