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你睁开你的眼睛仔细看看,我说了那么多话,哪句话是推论判定女大学生撞人了
事情一开始,我就是提醒舆论,女学生嫌疑很大,大家不要预设立场。而且,从一开始,我也提醒你们了,在民事案件中,没有无罪推定原则哦,如果你在法庭或警察那里,被发现没说实话,判你输的概率很大哦。
只有当警察给出结论的时候,我才用女学生撞人这个词组。这不是我的推论,懂吗?这是警方的裁判。
事实上,女学生到底是怎么和老人发生一系列动作的,理论上有多种可能。如果我们是在开展brainstorm活动的话,我们可以列举出近百种可能性。在任何民事,刑事案件中,也是一样的,可能性都很多。物证可能是伪造的,人证可能是收买的。任何一个案子的裁判,都很难说,在理论上,排除了其他所有可能性。但大部分案子,总归要判的。警方和法庭,如果认为他们掌握了足够的证据链,也就做出裁判了。
起码警方比你严谨的多。你在没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就敢说什么‘而本案中,这女孩一开始显然不能判断她的车是否接触过老人,所以老人指责她碰到了,她也以为碰到了,事后回想才觉得不对劲,’
哪来的‘显然’。还不是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吗。
警方和稀泥。警方判罚女学生大部分责任叫和稀泥啊? 你们还有逻辑吗。就算警方和稀泥,不是还有法院呢吗。去法院告啊。
案子刚一发生,你们就群情激动,要求公安全力调查。公安不敢怠慢,组织了最好的人力来断案。断了案子不符你们预期,你们又叫唤。那就上法庭呗。不过呢,法庭判了,估计你们还得叫唤。全世界都对不起你们。你们比窦娥还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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