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两年前吧,或许更早,沙河交警队在回龙观东大街附近停的车上贴了条
不过不是罚款条,而是告之条,大致意思是说,这里不能停车请你看到后立即开走。根本没有效果。 回龙观大街上的乱停车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回龙观的交通了,最近他们又来管理,措施包括放警戒线隔离和派出执法车辆执法。交警不来的时候,居然有人把警戒线移动了甚至有车还压在上面! 没处停车,不是乱停车的理由。我们学驾照的时候就知道该怎么停车,过去没有人管不代表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可以乱停了。路口停车,公交车站停车,人行道上停车,非机动车道上也停车,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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