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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15年12月1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北京市积分落户的入门门槛共有5条,分别是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意见稿》将积分指标分为十条,分别是就业、住所、教育、职业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和守法记录。根据积分落户办法征求意见稿,部分加分项诸如:申请人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租赁房或宿舍住满1年积0.5分;获得学历如大学专科(含高职)积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而减分项包括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对作为法人代表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被处以行政拘留每条记录减30分等。
(此文由13800138000在2015-12-11 09:08: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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