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快播是否有罪的看法: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就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似乎指控快播公司“主动传播色情”的依据有两条。第一条是你软件带的搜索,色情视频排名靠前,太显眼。第二条是你的服务器提供了视频的缓存。
对第一条来说,搜索工具似乎没有责任去隐瞒,掩盖一些网页。我好久不用google了,不知道google现在能否用来搜索色情网站。但我怀疑是能的。如果检方想拿这一点论罪的话,我不知道他找得到,找不到有力的适用的法律条款来支持。
对第二条来说,你服务器上存这么多色情视频,的确有利于传播色情视频。我觉得这一点,对于检方还是很有利的。不过,如此看来,快播也只是稍微比别的公司过分一点而已。别的视频软件可能也能搜到并观赏很多色情视频,只是它播放的不够流畅,不够快。
因为你播放的更流畅一些,所以我要定你的罪。这个,稍微有点说不过去。我感觉,刑还是要判的。但应该轻一些。关15天禁闭就可以了。或者判三年,缓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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