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不够严谨,应该再加一条,在客观上,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前提。
对于地铁上吃韭菜盒子,包子的人,我一般尽量躲得远点而已。当然,我也能理解人家实在是忙,尤其刚毕业上班的孩子,每天觉都不够。
对于插队,我见到一个说一个;半夜弹钢琴,呵呵,我直接110了。因为这些在客观上对我的利益产生了侵害。
不过对于NO PANTS,光猪跑,我确实没看出在客观上对他人利益有太大的侵犯。当然有些人会看不惯,这都是很主观的判断,对于这种主观上的东西,我觉得尽量还是宽容点好些。
就这么定了,我准备今年也去光猪跑,豁出去这张老脸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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