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十六类禁放点范围的通知,回龙观的小伙伴们,可要看仔细了,安全第一
各村、社区: 为做好我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十六类禁放地点的控制工作,确保禁放点的安全,对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新划定我市十六类禁放点范围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1】1号)中规定的禁放点标准,做好禁放点及周边看护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禁放点的禁放范围,以确保安全。现将十六类禁放点范围转发给你单位。 
十六类禁放点范围: 一、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机场周边范围继续按照《关于加强首都机场周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烟花办字〔2006〕8号)执行。 三、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四、35千伏(含)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输电线路两侧30米、变电站围墙外30米;在重点时段,对10千伏及以下输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加强巡逻防护,以确保安全。 五、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为禁放点,其禁放范围为医院围墙外10米,其余的门诊所、药店等不属于禁放点;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七、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八、除《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外,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九、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十、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十一、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十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十三、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十四、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五、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十六、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另行确定。 禁放地区类别:



昌平区回龙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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