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养子女 养子女在收养关系确认的前提下,具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 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二、继子女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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