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职业技能培训优惠政策汇编
一、职业技能培训优惠政策 (一)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在法定就业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本区户籍劳动力及离校未就业的当年高校毕业生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二)可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的用工单位范围有哪些 在本区内注册、依法办理用工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可以开展用工对接培训。 (三)用工对接培训的如何组织及补贴? 用工对接式培训由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共同完成,分培训和实训两个阶段。培训以定点培训机构(或企业内部培训机构)为主,需按职业(工种)设置要求及用工单位岗位需求具体组织实施;实训以用工单位为主,用工单位需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学员进行10-30天的实训,并签订实训协议。实训期间由用工单位对实训学员进行考勤记录,实训结束后按实际天数给予学员每人每天35元的实训补贴;定点培训机构(或企业内部培训机构)按照实施培训的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及考核标准申报培训补贴资金;提供实训岗位的用工单位,按实际招用人数享受每人600元的实训岗位补贴。 (四)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哪些?如何补贴? 凡具备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或符合破格申报参加技师资格考评条件的本区户籍劳动力,可由企业或社保所择优推荐,经区人社保局审核备案后,可以选择到有培训资质的定点培训机构或技工院校进行培训。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实际发生的培训费和鉴定费申报补贴,但补贴总额高级工每人不超过1500元、技师每人不超过2200元、高级技师每人不超过3000元。 (五)参加技能培训人员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本区户籍劳动力每年可以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只能选择参加一次符合政策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不能重复参加。创业培训或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的技能培训不能重复培训。 二、创业培训优惠政策 (一)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员类别有哪些? 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本市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本市户籍应届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复员转业军人可结合自身条件及创业需求,凭相关有效证件到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报名,申请参加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二)创业培训补贴人员报名条件是什么? (1)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有效证件:《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市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报名有效证件:《身份证》、《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3)本市户籍复员转业军人包括按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按照自谋职业或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转业干部。 ①退役士兵报名有效证件:《身份证》、《退役证》或《退伍证》。 ②复员干部报名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员证》。 ③转业干部报名有效证件:《身份证》、《转业证》、户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据的确认证明。 (4)本市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学年内的本、专科(含高职)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有效证件:《户口薄》、《身份证》、《就业推荐表》。 (5)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含高职)毕业证书之日起连续24个月内,在此期间没有就业经历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名有效证件:《户口薄》、《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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