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观镇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根据《昌平区公开招录网格员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网格化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回龙观镇拟招聘网格员若干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专职网格员,招聘数量:6人。 主要职责: (一)采集基础数据。实地采集信息,配合网格平台及职能部门整合现有的人、地、物、事、情、房、组织等信息资源,及时更新网格内的基本情况。 (二)治理违法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现违法建设情况并上报。 (三)加强人口管理。与实有人口平台对接,全面准确登记网格内实有人口、房屋情况,特别是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动态情况,了解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的服务需求,掌握重点人员的表现。 (四)排查消防隐患。围绕网格内不同行业、场所,村(居)民住宅等开展巡防排查,及时发现常见性火灾隐患和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 (五)维护环境秩序。巡查发现市政设施、市容环境、环保绿化节能等方面的问题,检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生活垃圾、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等工作。 (六)完成网格化管理平台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态度亲和,服从组织分配。 (二)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具有较强政治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北京市户籍,根据家庭住址就近招录,年龄45周岁以下。 (四)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能使用智能手机拍照片,编辑、收发文件信息。 (七)招录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3月8日—3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回龙观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回龙观镇文华东路27号),电话:81746921 报名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2、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二)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拟定在3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和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拟定在3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需同时满足笔试、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阶段。参加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6人。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参考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拟定于2016年3月26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体检地点:昌平区积水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自理。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所有进入考察人员须经政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4、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待遇 (一)比照区内有关协管岗位薪酬待遇标准,网格员应发工资(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拟为上年度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0%。网格员第一年应发工资(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2014年度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50%执行,以后逐年调整。 (二)统一为网格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五、人员管理方式 (一)由街道负责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由区级指定劳务派遣公司接受回龙观镇委托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代发工资。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身体状况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者应及时了解相关通知,因应聘者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应聘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回龙观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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