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南方独立无法律基础,大概有此一说吧。只不过我不喜欢从这个角度看问题
我并不觉得法律多神圣。法律向来是为人服务的。当人觉着法律绊脚的时候,他有种种办法可以或抛弃法律,或再解释法律,或重新制定法律。
欧洲在20世纪前些年,诞生了很多小国家。这些国家,以民族主义的精神重新组合,从原有的帝国里脱离出来。这些,其实也都违背了原来帝国的法律。
但是南方的独立,在价值观上有很多问题。一个问题,是之所以独立,是要奋力维护奴隶制。这个从台面上,有点说不过去,起码不过硬。
另一个问题,是轻易诉诸武力。林肯的共和党并不打算当选后,对南方采取过激的行动,为了国家的和平,还是比较缓和的。而林肯的当选,也是议会选出来的。南方的民主党之所以败选,和它自身有一定分裂有关系。
现在败选了,你立刻把人马拉走,闹分裂,就有点不合适了。
(此文由蒙古轻骑兵在2016-03-27 00:30: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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