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被物业起诉
前两天收到法院的《诉前调解建议书》,物业公司要求我缴纳2014-2016年期间的物业费。 但是事实上2014年的物业费已经交过了,与物业公司联系后,他们说2014年的物业费是交了,因为我欠缴2008年的物业费,所以他们的收费系统自动将2014年的费用填充到以前的欠费额度了。 跟他们面谈,又说2008年的已经交了,是2007年的没交。我要求他们详细核实后再谈。另外2015年欠费是因为收费时对小区卫生和门襟问题提出了意见,但是对方一直没有给回复,也没有催缴物业费。 现在物业公司又说我不欠费了,但是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起诉我,而且事实不属实,让人很不满。 咨询下大家,这种状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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