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上有人这么分析的,看看有没有道理。
//@陈有西: 警察有口头传唤权,公民有扭送权,但有三个前提:1,对象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是无端怀疑;2,必须着明显警服警号,出示警官证(这就是我指出的足浴店证人被抓可能扭曲真相,有无出示,死者无言);3,传唤必须文明,不得使用暴力。扭送约束,以到案为限,不得有任何殴打。/ @陈有西 【昌平便衣警察已经涉嫌犯罪,须立即列为侦查对象,该局应回避办案,由异地专案组进行调查】一早看了腾讯转的人民日报报道的北京警方通报,觉得雷某死亡案办案警察已经涉嫌犯罪。1,这个调查通报反而证实了可能系办案中打死的直接冲突起因。2,嫖娼即使真实,仍然不是罪犯,中国没有嫖娼罪,也取消了劳教。3,有无嫖娼只有行凶嫌疑一方掩盖的说法,死者无言,不排除栽赃涂黑以推卸责任。4,嫖娼只可治安拘留,应有治安拘留证才可抓走,便衣执法有无此手续?抓了这个足浴店全体,原始证言可能被统一口径,要防止被诱证簒改。5,雷年青健康,意图逃开,几小时死亡,可以排除健康原因猝死和自杀,反抗中被直接打死,用排除法基本可以判断,是查明重点。6,足浴店全体被抓,没有依据。只有组织卖淫的可能有罪,全店抓起来,明显是为了统一证词,掩盖真相。200元嫖娼说,完全可能系陷害不真实的,要仔细查明鉴别。7,综上,此案必须立即回避掉昌平公安局进行独立侦查,全部原始证据、监控录像、证人应置于其他地区检察院、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控制之下,不只是尸检由第三方进行问题。收起全文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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