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最重要的其实只是一个问题
那就是:雷洋是怎么死的? 能真正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能是警方。检验这个说法的人,是所有的司法机构和每个人。目前很多人吵得够多了,各种分析和大大小小的证据都亮出来了。 最后一个大证据是尸检结果。 这些证据的效力如何呢? 家属的说法,利益相关,听听就好。 网友们的各种破案分析,听听就好。 警方的一家之言,因为没有最有说服力的视频,而且是利益相关人,听听就好。 尸检结果,才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不过,不管什么结果,都会有人不信的。 我关心的问题是:如何不因为一件小事(比如说嫖娼,或者其他小冲突)和警察叔叔起了冲突时,避免死亡(也许是警察的责任,也许是自己的)? 雷洋这件事情中,最无聊的就是一个劲儿地探讨他是不是嫖娼了(现在看来,有相关的行为的可能性极大)。 但这事在整件事情中不重要,不重要,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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